偷拍背后的人权思考
- 梁海彬 | hB

- Jun 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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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6日,教育部长王乙康针对本地近期发生的偷拍事件,在国会公布了一系列数据:在过去三个学年,本地六所大学总共出现56起不正当性行为相关罪行。其中42起发生在校园内,其余14起发生在校园外,37起案件涉及偷窥和偷拍。在56起罪行中,仅37起的受害者报案。在这些案件中,2015年有17起,2017年则上升至21起。
这仅仅是这三年来有关当局能够掌握的数据,也仅限于本地大学发生的案件。国会在2018年10月曾透露的信息也包括,从2013年至2017年,警方接获的偷拍案,从150起上升至大约230起……没有被举报的案件相信更多。
科技的迅速发展,已经让偷窥和偷拍行为变得更加容易、方便。进行这类犯罪行为的犯罪者跨越了性别、教育背景、社会阶层。犯罪者将受害者“物化”(objectify)成欲望对象,对很多的犯罪者而言,他们往往认为只要受害者毫不知情就不算是犯罪。
尽管受害者没有受到生理上的伤害,但他们遭受的心理创伤更可能比生理创伤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愈合。社会诚信一旦被破坏以后,受害者很难再相信他人,他们也更可能患上抑郁症、焦虑症等。
一旦被偷拍,受害者终其一生必须活在恐惧和不确定性之中。因为影片或照片一旦流传到网上,其散布的速度之快,网络覆盖面之广,让受害者无法确保影片或照片能否彻底从网络中完整删除。对受害者的声誉、荣辱、个人尊严而言,都是极具破坏性的。
要制止类似事件的发生,责任不应该落在受害者或弱势群体身上,社会不应该去怪责受害者,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弱势群体。如今法案增添了新罪项来对付偷拍、偷窥或随意散播猥亵照片,以及暴露狂行为;在社会的层面上,最能够釜底抽薪的方法便是教育,而且必须从小就对孩童进行教育,因为任何形式的暴力(性骚扰、偷窥、偷拍等)都是从最看似“无伤大雅”的行为发展出来的。
通过教育,让孩子认识“身体自主权”的概念。让他们了解,自己拥有管理身心的权力与能力。提供了这样的教育,孩童受教了就懂得保护自己的身体,也意识到别人也同样拥有身体自主权,因此也必须尊重他人的权益。
在教育的过程中,让孩童也了解什么是身体界线(body boundaries),这是身体自主权的表现之一。每一个人的身体界线都不同,而孩童一旦明白自己有权依据自己的经验与感受来决定自己的身体界线,也就懂得如何去尊重、去了解他人的身体界线。家长的身教必须从最小的行为开始:从小让孩童去想象别人的感受,例如问他们:“如果他们这样抓你,你会不会也觉得不舒服?”此外,家长也应让孩童有机会具体表达他们的感受,让他们知道“当别人不经过你的同意拥抱你,可以告诉他们你不舒服,或叫他人停止”。这是基本的同理心的培养,也是人与人之间基本的尊重。
性骚扰和性侵害是在权力不平等的情况与态度之下产生的。对于关乎身体、性,以及权力的教育,其实也是人权的教育,教育人们认识“平等”和“互相尊重”——这些都是基本人权的议题。每个人都有权力决定怎么对待自己的身体,人人也都应该了解,侵犯他人的身体界线,就是侵犯他人的基本人权,是向对方施展暴力行为,是在滥用自己的权利,背弃自己的社会责任。
进一步检讨如何惩处性侵事件、改革我们社会的性教育、提高国人对人权和隐私课题的认识、进行更有效的人权教育……这些都可是刻不容缓保护人权的行动。
——刊登于 早报想法版 16/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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