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 备受考验
- 梁海彬 | hB

- Feb 2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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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生的几起公务员行为不当的新闻事件,其中包括了教育工作者——一名前校长涉嫌网上嫖妓。
教育工作者背负着培育下一代的重大责任,学校校长是领导一群教师、一所学校的领袖,事件自然引起不小震撼。
公众一致谴责,所使用的字眼包括“榜样”、“道德”、“上梁不正下梁歪”等。这事件揭露的不仅是教育工作者个人品行的问题,它之引起公愤,也是因为他辜负了大众的期望,破坏了教育工作者应具备道德操守和价值观的形象。
其实前校长涉嫖妓事件只是其一,过去报章上不时也报道教师非礼学生的案件,最近更有教师偷窥学生的新闻。纵使公众在意识上认为教育工作者应“为人师表”、应该“以身作则”,但我们也必须明白,教育也是一项职业,必然有人把它当作是养家糊口的工具。比起当年纯粹想让孩子们摄取知识而办校的前辈们,在今天的社会里,从事教育工作者的理由可能更多更复杂。然而,他们从事教育工作的目的心态是由谁引导?他们有自觉心吗?他们又如何有自觉心?
有些问题或许是我们应该好好思考的。什么是“教育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是否只负责“教”?他们应该教些什么?这些基本问题必须从社会意识形态、教育体制,甚至个人守则的角度去思考。我认为要有问题才能够展开探索,进行了探索才会接近“答案”。
当负责道德教育的教育工作者秉持不了自己的道德操守时,这究竟是他本人发生了问题,还是他所处的体制出现了问题?本地去年发生了几起少年砍人案,也有人同样探讨我们的社会体制是否是造成问题产生的因素之一。在这些事件中,我们所仰赖的任人唯贤制度,虽然“制造”了一群在各方面都表现优异的贤人,但也有人在个人品行那一关失守。这不得不让我们重新思考,现实体制所推举出来的“贤”,与大众理想中的“贤”有多少出入?而我们又应该如何去检验这个制度?
后来阅报获知,教师们都有一套教师信条,那是“一套由前任和在籍教师及教育领袖共同撰写的行为指导原则”。原则,是指路牌,但它也仅能起到指路的作用。至于那一股鞭策自己遵守指路牌的力量,应从何而来?
谈到道德操守,凡是涉及与教育者不当行径有关的新闻,读者的立场都是黑白分明。这也与前文提及的社会意识形态有关。当社会的要求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时,换来的必然是失望,因为当中牵涉到诚信。一个社会人人除了须受到法律条规约束,它也是由“道德”这一共识所凝聚。
政府部门两名高官遭贪污调查局调查的案件公开后,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及内政部长张志贤迅速作出回应,他表示深信大部分的公务员仍然秉持着高水平的道德操守。与此同时,在事发后也有公众依然选择相信本地的公务员和教师。恰如之前的地铁故障事件,一些公众还是继续相信地铁公司。这固然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新加坡社会的凝聚力(一个彼此不信任的社会必定瓦解,再不能称其为“社会”),但是我认为“信任”有几种:一种是以概念上的认知而达到的信任;另一种则是以全面了解为基础而达到的信任。
梁文道在他的著作《常识》中提到,自己曾在一座自动咖啡机前唤来侍应生,告诉她咖啡卖完了,她瞧也不瞧一眼就回应:“有啊,怎么会没有?”待她仔细检查后,才默默地为咖啡机放入咖啡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也会对一些人与事的问题脱口而说:“有啊,怎么会没有”?到底应该如何信任他人,或许这也是一门必修的学问之一。
[作者从事戏剧/教育工作。] (刊登于26/02/12,早报星期天·新声代)
写的时候,一直在想:应该怎么写,从什么角度着手,对读者的意义何在,要怎么写得清楚…… 感谢编辑帮助我修饰文章,学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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